金凤区:加强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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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到来,出租车、网约车因具有便捷、高效的特点,已经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主要方式之一。汽车驾驶员的服务水平、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。
今年以来,金凤区人民检察院紧盯“数字检察”和“能动履职”等检察工作“关键词”,将“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”专项整治与“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”专项整治结合起来,积极构建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大数据监督模型”,以该院办理的危险驾驶罪发现线索为切入点,对近三年办理的危险驾驶、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进行梳理,发现出租车驾驶员执业期间不具备安全营运条件时,相关主管部门未依法撤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,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监督线索。
为实现办案模式从“个案为主、数量驱动”向“类案为主、数据赋能”转变,该院还向公安、交管等行政部门调取相关行业人员信息、违法犯罪记录信息等各项数据2万余条,并借助研发的“数字检察信息检索”小程序,将调取的所有数据进行清洗、碰撞、归集。通过数据碰撞,甄别分析出异常数据30余条,锁定可疑案件线索,逐案核查出监督线索6条。
此外,为确保检察建议的精准度和可作操作性,金凤区人民检察院还多次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,就巡游出租车行业监管存在的管理难点进行探讨,并对下一步如何加强行政管理、完善机制、加强协作等内容与行政机关达成共识。
随后,金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:依法加强对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监督管理;统筹推进全市巡游出租汽车联合监管,强化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;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,有效引导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提高安全意识,消除安全隐患。
数字检察战略是打开检察法律监督新天地的金钥匙,下一步,金凤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用好“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大数据监督模型”,不断丰富模型容量,将道路货运、校车安全、危化运输扩充至模型中,持续提升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质效,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再上新台阶。
记者 王辉